标题 | 大理州永平县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 ||||||||||||||||||||||||||||||||||||||||||||||||||||||||||||||||||||||||||||||||||||||||||||||||||||||||||||||||||||||||||||||||||||||||||||||||||||||||||||||||||||||||
内容 | 永平县开展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州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17﹞145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报考永平县非法检系统岗位资格复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首批资格复审定于2017年7月15日上午8:00—12:00。首批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于2017年7月17日前完成。第二批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于2017年7月18日前完成。 (二)资格复审地点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培训教室) 二、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永平县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岗位并进入资格复审(按招录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的所有考生。具体为:报考县、乡(镇)各岗位的考生、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乡镇公务员岗位的考生。 三、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要求在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具体材料及要求请详阅《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文件。 注:资格复审时仍为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的,必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生签字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将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盖审核单位印章并写上资格复审合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字样。盖了合格印章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五、递补原则 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将从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 六、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认真及时地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适时关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同时,请各位报考人员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若因考生本人未关注相关通知、公告或因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永平县公务员管理部门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面试培训辅导,报考人员参与的任何培训均与永平县公务员管理部门无关。 附:永平县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0872-6523326(中共永平县委组织部) 0872-6525708(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永平县委组织部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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