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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的31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2017年7月23日——2017年7月29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组织人事科:3023575 监察审计室:3023385 中共南浔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7月23日 点击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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