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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中共醴陵市委同意,中共醴陵市纪委现面向本市公开选调一批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2)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岗位与数量 共选调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36人、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6人。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醴陵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行政编制)。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干净、担当,品行端正,作风严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2)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为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为48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副科级以下干部(不含副科级);身体健康。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有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有财务、法律、审计、纪律审查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醴陵市纪委、醴陵市委组织部负责,醴陵市纪委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醴陵市纪委、醴陵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科室:中共醴陵市纪委组织部(710室) 联系电话:23239607 中共醴陵市纪委 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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