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我单位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名额 文秘岗位1名,信息宣传岗位1名,经济管理或统计岗位1名,有以上专业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公检法司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大专(含)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5.报考人员需满足机关与乡镇的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其它有明确规定不符合要求不能报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并在平阳人才网(www.pyxrc.com)、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平阳滨海)、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www.pyedz.com)网站等官方平台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8月11日,联系电话:58107163。 2、报名地点: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平阳县滨海新区广场路1号),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3、报名方式:报名者如实填写《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意见,加盖公章。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比例为3:1,低于3∶1的,将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此类信息将在平阳人才网、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网站等官方平台公布。 (三)面试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与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同分的,另行组织面试)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评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 平阳滨海分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 附: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理委员会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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