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一)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公务员2名; (二)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温州市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直属各单位、街道(乡镇)。 三、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4、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报考事业编制岗位的,应具有全额事业编制身份。 5、工作表现突出,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五、选调职数及具体要求 (一)公务员岗位具体要求
(二)事业编制岗位具体要求
六、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在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温州市绣山路299号市财政大楼主楼1506室)报名。联系电话:88216625,88226780。 报名时间:9月5日-9月11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报名办法:报名者填写《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任职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情况、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指标比例不足3:1的,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3.面试。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分数评定法,面试成绩为100分制。面试侧重于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考官由局班子领导、办公室和市委统战部干部处、民宗处组成面试小组,邀请市委统战部派驻纪检组参加,面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各考官平均分为最终得分,依次由高到低录取。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温州市民宗局官网、温州人才网)。 4.体检和考察(政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由市民宗局组织体检,并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和政审。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等不适宜选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5.选调。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转任手续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七、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民宗局党组组织实施,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市民宗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226780、88216625。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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