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遴选公务员公告 | |||||||||||||||||||||||||||||||||||||||||||
内容 |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5]46号)以及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曲办字〔2017〕43号)的精神,经研究,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遴选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和人数 (一)遴选范围:面向曲靖市检察系统9个基层检察院中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的科员。 (二)遴选人数:财务会计岗位1名、检察官助理岗位3名,共计4名。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9月26日);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财务会计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检察官助理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履职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在市院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市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式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0号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附楼305室)。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对法律专业资格证有要求的,提供法律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5)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其中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7)历年公务员考核情况证明; (8)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资格审查,岗位拟遴选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5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裁减相应遴选计划。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检察业务工作能力。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 3.笔试准考证:笔试前1日由考生本人到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领取。 4.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进行现场录音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25分钟。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5.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公开遴选机关以外的考官不低于三分之一,具有考官资格证的考官不低于三分之一,并邀请2名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进行全封闭面试。 (四)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主要是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实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分值详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5)。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经历业绩报告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参与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历年年度考核、奖励表彰、思想政治表现情况等。个人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名专家组成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考察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成两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管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邀请市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八纪工委:0874-3128561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0874-3396035 咨询电话: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0874-3396031 六、其他 本方案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4.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5.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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