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充实审判力量,我院决定面向海南省内公开选调5名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没有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二)业务能力强,具备较深的法学理论基础、较高的法律业务水平、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获得过国家级调研奖项的优先考虑。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公务员身份(非法院系统),历年年终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七)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八)所在单位同意选调。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 4.试用期之内的。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结束。 2.报名方式:报名者直接通过特快专递将个人自荐材料和报名所需资料邮寄到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3.报名所需资料: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6)获奖证书、调研文章发表及获奖情况(复印件)。 三、选调程序 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考核─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办理调动手续。 四、联系方法 邮寄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98号(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联系电话:0898-65876019 18689895522 联 系 人:王荔枝 邮政编码:57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