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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与信息化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从军队转业干部中选调合适人选,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科员1名 二、选调对象:2017年度军转干部 三、选调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 (二)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 (三)有计算机专长。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时间:9月27日 (二)考核方式:计算机网络操作考试 (三)考核时间:9月28日上午9:30 (四)考核地点:丽水市人民检察院11楼机房 (五)考核要求:9月28日上午9:00考生到市检察院七楼人事处签到并抽取考号,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考场,考生按考号排序入座。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迟到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对考核时透露本人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考核成绩。 (六)考察 综合军转干部笔试和计算机网络操作考试成绩取第一名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以核实资格审查内容、查阅档案、了解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察过程中对评价一般、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由市检察院党组研究拟选调人选,并按规定予以公示。 (八)办理接收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人社局办理接收手续。 五、本方案由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 丽水市军转办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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