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调巡察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巡察办),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机关公务员人数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选调对象: 机关公务员岗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保密意识强,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服从工作安排,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强;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4、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期的人员; 5、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所要求专业,中共党员(具体要求请见招考职位表,附件1),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年龄具体要求请见招考职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工作时间未达到规定期限的; 3、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委巡察办 (东兴区北环线丽枫酒店1907) 3、咨询电话:13518489526;18728103749(上班时间) 4、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填写《2017年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一式两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3)所在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个人相关奖励、表彰等证明材料; (4)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含电子版)。 5、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二)资格审查 区委巡察办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区委巡察办统一组织实施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表达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 考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一并列为考察对象)。根据被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被考察人选符合我单位工作岗位需求后,按1:1比例择优确定拟调入人员。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试用期 考察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不少于一个月,试用期内工资等福利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 (六)调入 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联系人:黎孝羚、郑 乔 联系电话:13518489526、18728103749。 附件: 2017年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调职位表 2017年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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