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江安县2017年第三次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公告 | |||||||||||||||||||||||||||||||||||||||||||||||||||||||||||||||||||||||||||||||||||||||||||||||||||||||||||||||||||||||||||||||||||||||||||||||||||||||||||||||||||||||||||||||||||||||||||||||||||||||||||||||||||||||||||||||||||||||
内容 | 根据《江安县2017年第三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江安县2017年第三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10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资格审查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江安县政府综合大楼三楼324室)。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上午8:30-12:00),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地点为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江安县政府综合大楼三楼),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于2017年10月12日上午12:00结束,(请与入闱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一定注意与资格审查单位保持电话联系),逾期不再递补。 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资格审查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明确工作经历和近几年年度考核结果)、党员身份证明(可由党籍所在支部开具书面证明)和岗位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报名信息表》1份以及同意报考证明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者自身原因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面试安排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咨询电话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2620738。 附表:江安县2017年第三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表(阴影部分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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