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国家民委2017年度拟录用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示公告(第二批) 根据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陈希聪同志为国家民委拟录用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国家民委人事司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3日-10月19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10-66508815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 邮政编码:100800 国家民委人事司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 国家民委2017年度拟录用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名单(第二批)
拟录用职位 |
准考证号 |
工作经历 |
研究室研究一处 |
10900015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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