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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机关2017年选调干部工作的公告》安排,现将笔试成绩及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详见附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 2017年11月3日(周五)下午13:30—18:00。 (二)地点 门头沟区纪委组织部310室(地址:新桥大街36号); 请在区政府传达室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工作区域。 (三)要求 请持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表》纸质版(双面打印)1份,在“所在单位意见”栏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全日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1份; 4.表彰奖励复印件(或证明)1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本人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联系咨询电话:69844241、69828775 2017年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选调干部工作笔试成绩 中共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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