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考调8人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本院拟面向全国公开考调8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和名额 法官助理职位4名,司法行政人员职位2名,会计职位 1名,司法警察职位1名。 二、考调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在编在职的录用制公务员。 三、考调原则 公开考调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考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以下); 6.不同职位分别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法官助理职位: (1)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2)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司法行政人员职位: (1)具有2年以上机关文字写作工作经历; (2)具有较强的办文办会及综合协调能力;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会计职位: (1)具有2年以上财会工作经历; (2)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初级会计职称; (3)全日制财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司法警察职位: (1)公安类大专及以上学历,部队转业退伍军人不限专业; (2)限男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调: 1.曾经被定罪的; 2.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均计算至报名之日。 五、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29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网上报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330269175 @qq.com。 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在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407号8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须粘贴(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月19日。 2.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3.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所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法官助理职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 司法行政人员职位:本人撰写的单位工作报告、讲话材料、工作总结、信息、简报等文字材料; 会计职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司法警察职位:非公安类专业的,需提供退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七、考试 考试分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相关职位所必备的能力、基本素质以及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面试成绩考试均以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测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技能测试、笔试结束后,在技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技能测试合格的报考者可全部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确定拟调人选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考察。综合考察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综合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考察结束后,由本院党组集体研究,在考察对象中择优等额确定拟考调人选。 九、体检 对拟考调人员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经本院党组集体研究递补。 十、办理调动 拟考调人员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相关方面及社会全程监督。在考调过程中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出相应惩处。 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0832-2058020、2058039 十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058049、2058018 特此公告。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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