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宁波市江北区选调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30人) | |||||||||
内容 |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干部队伍结构,储备一批优秀青年干部,根据我区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选拔一批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数量及专业要求 拟选拔30名。专业要求为:
二、选拔对象及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985工程”、“211工程”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生放宽到本科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过团委(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或班长等职务一年以上; (2)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3)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或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本科生在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15时至12月18日15时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进入“宁波市江北区公开选拔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7年12月15日9时—12月19日15时 2、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三)综合测试 招聘单位将在杭州、南京、北京三地设置综合测试点,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试。请考生就近选择测试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综合测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参加测试人员需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附照片)、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生干部履历证明材料、荣誉证书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需学校盖章的,请各位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四)面试 各考点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工作将在各考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考点面试全部结束后,按综合测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拔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签约: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考生单方面解除协议须交纳违约金。 (六)考察和录用:考察由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不宜录用的解除就业协议,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四、其他 1、拟录用人员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不能按时取得规定的学历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待正式毕业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3、人员正式录用后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4、咨询电话:87652783、87668183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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