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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协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温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拟选调温岭市政协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不设具体岗位,择优选调。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新录用的市级部门公务员须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2014年12月1日前进入部门工作),新录用的镇街道公务员须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2012年12月1日以前进入镇街道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2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笔试;4、面试;5、考察;6、确定选调对象。 四、选调办法 1、要求达到1:3开考比例,按笔试得分高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以笔试成绩占总分50%、面试成绩占总分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直接淘汰)两项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录取。 五、报名事项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温岭市政协办公室(市行政中心11楼1116室,联系电话:0576-86222628)。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温岭市政协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4、纪律要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六、其他 本公告由温岭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岭市政协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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