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选调事业编制人员1人公告 |
内容 | 温州市国际交流中心是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外事侨务工作,根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温州市外侨办国际交流中心财会岗位。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录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满3年(不含试用期),以上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7年11月30日;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相关专业; 3.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从事财会专业工作5年以上; 5.工作态度端正,政治素质良好,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审核 本次选调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温州市东港路120号外事大楼403室,咨询电话:0577-88313055。 3.报名方法:报名者填写《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后),经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签署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在职及岗位证明(所有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职位不足3:1的,取消选调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财会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同分一并入围;体检标准参照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如体检结果有不合格等情况,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决定选调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其所在单位和选调单位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手续。 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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