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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安县公安局2017年第三次公开招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能测试有缺考项目(含中途放弃)或2个单项及以上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7:30 集中地点:江安县公安局602会议室(江安镇42米交警大队旁) 三、体检标准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参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初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一张、体检费到指定地点集中。 (二)体检前一晚22:00后到体检前不再进食(包括喝水),空腹参加体检。 (三)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四)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办理体检手续以及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江安县公安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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