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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7四川宜宾县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递补体检公告
内容
    按照《宜宾市2017年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 现将宜宾县2017年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递补体检人员
    详见《宜宾县2017年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二、递补体检时间与集中地点
    (一)体检时间
    2018年2月8日(星期四)上午8:00
    (二)集中地点
    宜宾县农业局门口(宜宾县柏溪镇长江路360号)
    三、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二)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注:体检费用为3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三)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怀孕及可能受孕考生务必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告之怀孕有关事宜,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检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七)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本公告由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7822849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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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5:4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