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四川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选调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下属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拟面向泸州市范围公开选调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其中:建筑类专业2名、土木工程类专业2名、不限专业10名)。 二、选调对象及范围 泸州市辖区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3.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年龄计算截止至发布公告起始日。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 3.所在县区或单位不同意调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7日。 2.报名地点:泸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人事教育科(泸州市江阳西路1号2号楼2楼)。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组织人事部门或所在单位加盖公章);(3)经审核过的《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4)2015年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组织人事部门或所在单位加盖公章);(5)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五、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各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名单在泸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泸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网站公告,以及在局机关张榜公告。 (二)综合测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100分,笔试总分60分、面试总分4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不同岗位分别排序。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法律法规和公文写作能力。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在泸州人事考试网站、泸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网站、局机关张榜进行公示。 (三)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职位的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及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站、泸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网站、局机关张榜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转任。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转任的,规定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资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本公告由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承勤 马麟,联系电话:13398290115。 泸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8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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