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辽宁葫芦岛绥中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审判工作需要,葫芦岛市绥中县人民法院决定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职位: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1、招聘人数:20人。 2、岗位职责:审判辅助性工作及其他综合性工作。 (二)招聘职位: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 1、招聘人数:共10人(男性8人,女性2人); 2、岗位职责:负责法院的内保及外勤警务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2、须具有绥中县户籍;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 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报考审判辅助人员的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女性身高160cm(含)以上; 5、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的男性身高175cm(含)以上,女性身高170cm(含)以上; 6、报考司法辅助人员的需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矫正视力5.0以上。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忠诚、奉献和担当精神;具备保密意识,服从组织分配; 5、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先征求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6、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纪律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6日16:00时。 2、报名方式:采取直接和电话报名方式。每天上午8点半-11点递交简历等资料,2018年4月30日和2018年5月1日休息。 3、报名人员自行到绥中县凌云宾馆(县水利局西侧路口斜对面)408号房间进行现场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现场领取)。 4、实行诚信承诺制,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费用:每人50元,该报名费收取后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5月7日至 2018年5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如逾期未来资格审查,则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2、资格审查地点:绥中县凌云宾馆408房间。 3、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学历证;④4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红底);⑤无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材料提交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笔试、加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均为客观性试题,考察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共礼仪;(考试时间、地点公布在百姓网http://huludao.baixing.com/m/及微信公众号“葫芦岛翔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加试: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1:2的比例进入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1)报考审判辅助岗位的加试文字录入测验。要求能够快速、准确对文字材料阅读稿进行记录,输入法自选,根据专业系统进行综合评定。记录速度原则要求80字(含)以上,正确率不低于95%,择优进入面试; (2)报考警务辅助岗位的加试体能测试;10米*4折返跑,≤13秒4;1000米跑,≤4分35秒,择优进入面试; 3、面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百姓网”及“葫芦岛翔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4、总成绩:总成绩为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面试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在“百姓网”及“微信公众号”上。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用人数等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组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需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递进,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八、劳动关系 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被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派遣到法院用工。上岗前进行岗位(分岗)培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绥中县人民法院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考核与管理。 九、薪酬待遇 1、审判辅助人员薪资标准为238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五险),警务辅助人员薪资标准为258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五险); 2、试用期薪资标准统一为1500元/月; 3、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应聘者需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交材料、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百姓网http://huludao.baixing.com/m/及“葫芦岛翔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信息。 十一、本公告由葫芦岛翔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242968922 办公电话:2691777 2018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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