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报请荆州市纪委监委、石首市委及市委组织部同意,市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及人数 选调机关工作人员5名,主要从事综合岗位和执纪审查岗位。 二、公开选调的对象 面向全市公务员队伍(具有公务员身份)。 三、公开选调的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和资格 1、具有过硬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作风优良、实绩突出;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身体健康; 4、具有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经受过纪律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可由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报名时间:5月2日上午8:30——5月9日下午16:00。 3、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16-7819730。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18年石首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表样见附件);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及其他重要证明资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 (4)基层工作经历和本人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 (5)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 (二)资格审查 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组织部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公开选调人员。 (三)组织公开选调 本次选调采取x+1(x即拟选调岗位职数)方式进行,由市纪委监委单独组织,采取面试、个人履历分析、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面试60%,履历分析20%,组织考察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中: 1、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抽签选题的方式进行,由面试小组现场评分确定成绩。 2、履历分析。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的学历、经历、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获奖表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量化评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到市纪委组织部确认。有金融、财会、法律、中文、计算机专业知识,或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组织考察。根据面试和履历分析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由市纪委考察组进行考察。 (四)组织体检 组织被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如选调候选人中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和纪检监察机关体质要求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评综合成绩,经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确定选调拟录用人员,并分别在清风石首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及市纪委监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入及任职手续。 2018年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石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