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山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预告 | ||||||||||||||||
内容 | 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 文山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预告 各位考生: 文山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已进入录用考察阶段,根据《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文山州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文人社发〔2018〕20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此次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考察时间 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8日 二、考察对象 由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考察的文山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经体检合格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
三、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分为档案查阅和面谈、实地考察两个阶段。 (一)档案查阅和面谈(2018年8月17日)。请考察对象于当天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内将个人总结报告、个人档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送到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市政府9楼912)进行考察。 (二)实地考察(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8日)。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四、考察内容 (一)考察的主要内容 1.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 2.考察对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特别是有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情况; 3.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4.考察对象是否享有考试加分项目,是否符合加分条件; 5.考察对象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 6.其他需要考察核实的情况。 (二)考察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考试加分或获得考试资格的; 5.其他不宜录用公务员的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察对象认真对个人学习、工作和成长的情况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 (二)需办理个人档案商调手续的考生,请到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办理。 (三)根据《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的要求,无故不按时参加考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考察不合格的,按公告不再递补。 (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须自行解除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用工合同。在考察结束时未能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将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录用程序。 (五)请考察对象务必保持体检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如通讯方式有变更,及时告知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考察对象在考察期间请不要外出,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 咨询电话: 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876-2146000 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 2018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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