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年无锡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简章 |
内容 | 一、计划和职位 无锡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20名。具体职位详见《2018年无锡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市在编在岗且已登记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参公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省驻锡垂直管理机构在编在岗且已登记的工作人员。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中,下列已进行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可以报名: (1)原为公务员后因工作需要调入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 (2)通过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公开招录的人员; (3)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已办理调任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2015年9月1日以前进入机关或参公单位的);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l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9:00至9月21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9月17日9:00至9月26日16: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资格初审和电子照片审核都通过的,视为网上报名成功。填写虚假信息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市纪委监委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提出初审意见,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对信息填报不全的,报考人员应按审核意见补充相关内容。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报考比例的职位将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请于2018年9月27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它职位。核减选调计划或取消职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总分为150分。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3日上午8:30至11:30。 笔试的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市纪委监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获奖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阅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不同意报考或相关资格及材料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7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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