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史研究室2019年遴选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史研究室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西组通〔2013〕177号)规定,经中共西双版纳委组织部批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史研究室面向全州公开遴选3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1.办公室工作岗位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件材料撰写、处理日常综合事务等工作。 2.宣教科工作岗位1名。主要从事党史、地方志和档案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3.党史征集研究科工作岗位1名。主要从事新民主主义时期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纂等工作。 三、公开遴选的范围 全州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写作能力,能熟练掌握和运用计算机;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19年6月30日);新录用在乡镇(农场、街道)工作的公务员须具有3年以上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到2019年6月30日)。 4.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人员; 5.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身体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考察与体检、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西双版纳州政务网》《西双版纳先锋》等网站向社会发布遴选信息。 (二)报名 符合遴选条件人员如实填写《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经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同意盖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州委党史研究室办公室(联系电话:2122259)现场报名。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三)资格审查 由州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并告知不合格原因。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最终成绩西双版纳先锋网站公示。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和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经历业绩评价。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若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 (五)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替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州委党史研究室按照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先锋》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三)参加遴选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遴选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四)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西双版纳先锋》网站发布。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联系电话:0691—2122259(州委党史研究室办公室) 监督电话:0691—2197279(驻州委机关纪检监察组) 0691—2123744(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附件:西双版纳州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史研究室 2019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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