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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自 贡 市 委 组 织 部 自 贡 市 公 务 员 局 自 贡 市 公 安 局 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交加分材料的公告 根据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公务员局、自贡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称《公告》)规定,现将递交加分材料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条件 详见《公告》。 二、递交时间 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40 三、递交地点 自贡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606办公室 地址:自贡市汇川路1001号 电话:0813-4702035 四、携带资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中: 1、符合第(1)、(2)项加分条件的,还应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第(3)、(4)项加分条件的,还应携带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考生(不得委托他人)及时办理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2、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公示,期限为7天。 3、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确认加分。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公务员局 自 贡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1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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