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眉山市彭山区2020年第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区内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关于眉山市彭山区2020年第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区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眉山市彭山区区级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职位 遴选名额为57名,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彭山区2020年第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需求情况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区纳入编制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全额事业人员(公安、教师除外)。 (二)遴选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见习期、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5.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3月13日。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专业技术和事业人员管理股,(星辰中心三楼305室)联系电话:37626092。 3.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组织考核、考察、公示及调动工作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 1.眉山市彭山区2020年第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需求情况表 2.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 ![]() 信息来源:http://www.scps.gov.cn/info/1085/5303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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