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遴选公务员公告 | ||||||||||||||||||||||||||||||||||||||||||
内容 | 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曲办字〔2017〕43号)的规定,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公开遴选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岗位和人数 (一)遴选范围:云南省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干部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二)遴选职位、岗位及人数: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职位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4名。具体要求详见《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群众公认,热爱人大工作,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熟练使用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2.初始学历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乡科级正职、副职领导干部及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一级、二级科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9月22日)。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符合职位设置有关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在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其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拟定遴选方案、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曲靖市人大网(/uploads/202504/01/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进行现场录音录像。BR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名考生时间为3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和应变能力。BR 25002.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 11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公告。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彩色健康绿码,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5.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公开遴选机关以外的考官不低于三分之一,具有考官资格证的考官不低于三分之一,并由2名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进行全封闭面试。 (五)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经历业绩评价分值详见《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4),经历业绩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9月22日。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老干科提供《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4)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人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规定网站公告。 (六)综合成绩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2019年云南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2天向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老干科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八)决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遴选人员,在规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管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并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相应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由曲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和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0874-3258770 咨询电话: 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老干科 0874-3122376 公务员主管部门: 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0874-3128969 六、其他 本方案经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后实施,相关工作由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曲靖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xlsx 附件2: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doc 中共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0年9月22日
来源:http://rsj.qj.gov.cn/show_qj.asp?Twzbh=1&id=16070&lb=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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