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检察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
内容 | 昆明市检察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云南省法检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等后续工作方案》的规定,现将昆明市检察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人员 报考昆明市检察系统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 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8:30。 三、面试地点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二号楼七楼(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08号)。 四、面试方式 检察官助理岗位采用模拟法庭控辩面试方式。 五、面试基本程序 (一)参加面试需要提供的材料: 经过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昆明市检察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承诺书》,上述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参加面试。 (二)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于7:30—7:40报到,7:45开始组织报考人员抽签,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现场向所有进入面试人员宣读《疫情防疫告知书》,之后每位进入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四)工作人员点名,核对报考人员信息,组织报考人员抽取面试考场、面试顺序号,宣读面试程序、纪律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五)在引导员指引下依次开始面试,面试须使用普通话,面试序号是报考人员的唯一标识,报考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 (六)考场外等候公布个人面试成绩。 (七)面试结束,报考人员按指定路线离场。 六、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环节。 七、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综合成绩及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于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当天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八、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佩戴口罩,按要求出示有效的“云南省健康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面试当天遇有体温超过37.3℃的考生,经反复测量体温没有改变的,经考试现场卫生防疫人员排除可疑症状,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同一组考生单独设置考场,面试方式由控辩式改为结构化。 附件:昆明市检察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昆明市检察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情况表.xls 来源:http://www.kunming.jcy.gov.cn/jcxw/202010/t20201014_2985633.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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