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贵州省法院系统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公告 |
内容 | 贵州省法院系统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拟组织开展贵州省法院系统空缺岗位的调剂工作。 一、调剂原则 此次调剂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程序确定评审对象,组织进行评审,确保调剂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调剂评审对象和申请调剂时间 (一)调剂评审对象。符合《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公告(三)》条件且报名成功的考生。 (二)申请调剂报名方式和时间。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对照调剂职位要求的条件进行报名,填写《贵州省法院系统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报名表》,于5月25日17时前,将本人亲自签名的报名表传真至0851—86209071,并通过联系电话0851—86209093,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三、调剂评审原则 1.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2.最低分数准入原则。根据调剂的规定,参加调剂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省委组织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3.符合职位资格条件原则。调剂考生须满足报考调剂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选调条件。 四、调剂职位计划 调剂职位和人数详见省委组织部《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公告(三)》。每个选调职位评审对象人数按照不超过调剂计划1:5确认,调剂评审对象确定后,将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考生。 五、调剂评审实施 (一)确定签约对象 同一调剂职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由评审小组组织进行面谈评审,以面谈评审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职位签约对象,并将签约人员名单按程序报送省委组织部。 (二)评审时间及地点 需要进行面谈评审的考生由评审小组于2021年5月28日9:00—17:00组织面谈评审,评审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99号。 (三)考生管理 现场面谈考生务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经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参加面谈。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申请调剂评审的考生务必填写正确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联系方式不正确、联系不上等原因未能及时参加面谈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调剂评审工作接受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如有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对违纪违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51-86209093。 附件:贵州省法院系统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报名表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4日 附:附件:贵州省法院系统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guizhoucourt.gov.cn/sfxzgk/230201.j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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