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保山市检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
内容 | 保山市检察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法检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工作方案》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检察系统2021年考录公务员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公务员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完成。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2021年5月29日进行,请考生于5月29日上午6:40在中共保山市委大院集中(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将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体检当天,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出示“云南健康码”,配合医院进行体温测量,执行医院防控要求。 (二)“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体检。 (三)“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提供近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医院参加体检。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体检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医院体检。 (五)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经体检医院现场研判,不具备体检条件的由医院提出建议体检时间,并报招录单位决定。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提供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 (二)考生须携带本人近期白底版免冠5分彩照1张。 (三)考生自备体检费用约500元/人左右,自行向医院支付。 (四)考生体检当天不能吃早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五)请考生注意休息,不熬夜、不喝酒、不进行激烈运动、不服止咳感冒类药物、不吃高脂肪食物、不吃带色素的食物。 (六)请考生按体检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体检,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电话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875)2203864 附件:保山市检察系统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24日 来源:http://www.baoshan.jcy.gov.cn/bjdt/202105/t20210524_3253556.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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