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2年宜宾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2022年度宜宾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度宜宾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科级领导职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宜宾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宜宾市按正县级管理的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现任按正科级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且任职1年以上的人员。中央驻川企业或省属企业在宜的,比照市属企业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在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以上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的人员,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任职资历可放宽到现任事业管理岗位八级以上非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 ①近3年年度考核有1年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 ②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 ③拟调任到艰苦边远地区。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详见职位表)。 3.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到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uploads/202504/0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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