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 ||||||||
内容 |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二、办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源北路1268号,邮编650106。 三、录取规则: 1、 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遵循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 3、学院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一视同仁。对报考同一专业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情况下,依次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以及服从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 4、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相关分数(理工类:数学-英语排序;文史类:语文-英语排序)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自然退档处理。 5、我院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办的有关加分规定。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男女生比例不限。 8、对体育、艺术特长生根据各地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9、报考英语、对外汉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英语专业和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应在B级(4分)以上。 10、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开设绘图类、设计类课程,报考考生应有一定绘画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四、学制和文凭: 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制为四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二专业为五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按教育部规定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毕业证书,经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进入国家教育部毕业证书认证网。经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管理条例》和《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的毕业生,由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学费标准收费。 六、招生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英语、对外汉语、法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学、水利水电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地理信息系统、给水排水工程、测绘工程19个专业。 七、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设有多项奖、助学金,总授奖比例达到总人数的20%。助学贷款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0871-8356083、8328761、8353209 联系人:樊老师、王老师 网址:www.oxbridge.cn E-mail:academic@oxbridge.cn 九、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若发布虚假或误导考生信息,本学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十、本章程解释权属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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