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简章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文件精神,我院2017年与武警部队、海军部队开展定向培养士官工作,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1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填报志愿:湖北省考生在2017年6月25日-28日,专科提前文理批次填报我院“直招士官生”专业。(其他省市根据当地招办公布时间为准) (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兵役机关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直招规定》),在7月4日前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四、录取办法 省级招办依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择优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省级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优先录取。 五、培养方式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 六、任命和待遇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 国家对定向培养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补偿或代偿金额为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4803666 84803935 移动电话:15387100666 咨询QQ:800019781 邮箱:zhaoban@mail.wsp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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