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楚雄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 ||||||||||||||||||
内容 | 学校全称: 楚雄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 11391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 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二、办学地址 :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 461 号 三、录取规则 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 (市、区) 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5.艺术类 考生的录取:我校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联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体育类考生的录取: 我校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 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合格考生。 7.我校除英语 、对外汉语专业外,其他专业不要求参加英语口试考试,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8.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决定。 四、学费、住宿费标准 1. 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专科专业学费标准
2.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年 400 — 1000 元(分公寓和普通宿舍,按实际住宿标准收取)。 五、证书发放 凡本校毕业的本、专科学生,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颁的楚雄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楚雄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楚雄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奖学、助学措施 学校设立了 “优秀学生奖学金”。建立了集“ 奖、贷、勤、补、减、缓、提”为一体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保障体系,所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可获得不同层次与形式的资助。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 461 号 学院网址: http://www.cxtc.edu.cn 学院招办网址: http://cnuzsjy.cxtc.edu.cn/ 招办联系电话: 0878 — 3129000 、 3100881 、 3120001 传真: 0878--3129000 邮政编码: 675000 电子信箱: cxsyzb@cxt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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