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2年舞蹈学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
内容 | 舞蹈学专业分初复试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最终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1、初试 初试内容:形象面试、基本条件测试、舞蹈作品。 2、复试 复试满分100分 复试内容: (1)舞蹈作品(不得与初试重复)、技能技巧、动作模仿,占90% (2)节奏 10% 注:伴奏音乐均采用CD光盘,考生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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