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
内容 | 一、报名条件与办法 1.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考生需参加户口所在省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 2.考生须按照各考点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三张。 二、招生计划
注: 1.美术学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学校根据各省对师范专业学生的需求、各省的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2. 设立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户口所在省考点参加考试(青海、宁夏、新疆考生在甘肃考点参加考试),未设立考点省份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 3.非师范专业入校第一年为通识基础教育,二年级开始根据学生的选择分专业方向培养。 三、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考点陆续更新,请及时关注考点公布的信息和要求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 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考试,成绩差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咨询方式 学校主页:www.snnu.edu.cn 招生主页:zsb.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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