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
内容 | 一、报考条件 按当年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执行。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全日制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3、申请硕博连读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 ①硕士入学前系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者; ②我校2011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中主要课程包括学位课和必修课的学习,成绩优秀。 ③中期考核优秀。 ④博士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达到录取要求。 ⑤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作为博士生的培养前途。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我校2013年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 8、在我校2012年博士生招生入学考试中违纪舞弊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 2、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2月25日,全天受理。 ②报名要求:登录湖南省博士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系统(http:// yanzhao.hneao.cn/BSBM),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3、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3月1日—2日 地点:湖南农业大学第10教学楼北103室 报名要求:考生到报名点现场缴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硕士)、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硕士)及相关复印件,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还需缴验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及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英语六级成绩单和公开发表的论文。 外地考生(不能现场资格审查)最迟须于2013年2月28日以前邮寄“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及证件复印件和报名费,考前来我校研招办验证原件和领取准考证。 4、报考材料要求 所有考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或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以下材料。 ①交验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②报考登记表以及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人事部门的证明上注明;应届硕士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我校概不负责。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名费 ①报名费标准:300元。 ②交费方式:到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交纳报名费;不能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通过邮局汇款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汇款时必须注明自己的姓名和报名号。 汇款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410128) 收款人: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准考证发放: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进行报考资格初步审查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才能发放准考证,具体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①初试时间:2013年3月30日—31日。 ②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三门:英语(不含听力)、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三门科目均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 ③考试地点:湖南农业大学(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校了解考场)。 2、复试、体检时间:2013年5月-6月,具体见学校网上通知。 四、录取 录取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 非定向:档案、人事、户口、工资等关系转入我校,在校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委托培养:档案、人事、户口、工资等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同时可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自筹经费:档案、人事、户口可转入我校。 我校研究生学费收取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我校将不向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脱产类博士生收取学费。 五、学制: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六、毕业与就业:定向、委托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原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工作。非定向、自筹经费博士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1、所有考生报名前尽量与报考导师及相关学院取得联系。 2、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 3、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5.如考生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13年6月15日前告之我校此类情况,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有※的导师为外单位兼职导师,招生简章中的导师排名不分先后。 7、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在考试结束后公布。 8、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 邮政编码:410128 联系电话:0731-84618111。 网 址:http://www2.hunau.net/yjsc/yjszs/boshi.asp。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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