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合肥师范学院2013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
内容 | 学院简介 合肥师范学院坐落在包公故里,全国四大科教基地城市之一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建于1955年。现设有12个院系、4个公共基础教学部和10个研究中心(所),本科专业35个,形成了以应用主导、师范为特色的学科专业架构。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在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化学、美术等)专业领域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在校生1.4万余人。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建立“一个全程、两段培养、三线育人”的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实践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誉。近三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了98%以上,连续被评为“安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艺术传媒学院专业简介 艺术传媒学院建于1984年,设有美术教育硕士点一个,普高本科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等专业,其中美术学为安徽省特色专业、学校重点学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现有教职工6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0人。建有专业实验室3个、教学实践和学生实习就业基地11个。本院教师在教科研方面成果显著,出版美术专著20余部,在全国核心期刊和国家、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00多篇,在全国山水画展、全国油画展以及全国美展中获银奖、铜奖、优秀奖多人次,学生在各类专业竞赛中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50多项。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 招生计划
一、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 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身体要求 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身体素质要求。有口吃、肢体残疾、面部有明显疤痕、血管瘤、黑色痣、 白癫风的考生,不宜报考师范类专业。 三、报名及专业考试安排 经与山东、江苏和江西三省教育考试机构商定,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其 安排如下:
四、合格证发放 执行教育部以及山东、江苏和江西三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 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比例,发放《合肥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 五、录取原则 1.执行教育部以及山东、江苏和江西三省2013年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 作文件规定,实施“阳光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2.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素质合格(对实施高中教育阶段学业水平测试的省份,执行生源所在省规定标准)。3.对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由于我校两个专业考试内容不同,所以两个专业不可兼报)经生源所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学校通过网上录取,发放我校录取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51-63674808、63836075 2.联系邮箱:zsb@hftc.edu.cn(招就处);ysx@hftc.edu.cn(艺术传媒学院)。 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我校会公布在校园网上,每个专业前80名合格,请考生自行上网查询。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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