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 | ||||||||||||||||||||||||||||
内容 |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高素质职业技能型人才。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院2013年面向贵州省进行自主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开放型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4129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学院有近60年的办学历史,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占地共785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实训中心等设施。学院现有4个特色分院(轨道交通分院、装备制造分院、磷煤化工分院、城乡规划建设分院)、10个系(轨道交通系、机电技术系、财政经贸系、信息科学系、旅游管理系、生化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农林水技术系、艺术系、国土资源与地质矿产系(筹))、2个职业教育集团(贵阳市磷煤化工职业教育集团、贵阳市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其他教学机构有基础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部、思政教育部、继续教育部、培训部、实训中心等。开设有铁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财经类、建筑规划类、旅游会展类、信息类、磷煤化工类、化工制药类、机电类、航空类、社区服务类、艺术类、地质矿产类等48个高职招生专业。其中铁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机电类、磷煤化工类、旅游会展类、化工制药类、航空类、艺术类、地质矿产类等大部分专业都实现了“校企合作”、“订单招生、定岗就业”。学院有教职工449人,专职教师310人,教授、副教授136人,博士、硕士82人;全日制在校生逾万人,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二、招生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以院长和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学院招生工作举报申诉电话:0851—7981934。 三、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文理兼收)
四、招生对象: 1.取得《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2013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专业填报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文理不限。 五、录取规则 1.录取方式为:面试(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高中学业成绩两项综合,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面试、学业成绩各占50%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3.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 a.女生163cm-172cm(净高);男生173cm-185cm(净高); b.无残疾,无四环素牙、无口吃口臭、无腋臭、无听力障碍、无晕船晕车史; c.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纹身; d.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精神病家族史和精神异常表现; e.无传染性皮肤病(如灰趾甲、银屑病等)、无其他内科疾病; f.视力:男生裸眼视力不低于0.7,女生校正视力不低于0.5;无斜视弱视、无色盲色弱。 (2)航空服务 a.身高:女性163cm-172cm(净高);男性173cm-185cm(净高); b.无口吃口臭、无腋臭、无听力障碍; c.无残疾,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 d.无精神病家族史、传染性疾病和其他内科疾病。 (3)铁道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根据行业用工要求,报考轨道(铁道)类专业均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各专业招生要求如下: a.铁道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招生要求: 驾驶方向限招男生,要求裸眼视力5.0以上,身高168cm以上; 检修方向要求矫正视力5.0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b.同等条件下,有各种特长(体育、声乐、舞蹈等)者优先录取。 4.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 5.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自主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3月22日—4月17日 考生携带相关资料(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1张复印件、1张1寸免冠照、学科成绩单)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登记,填写《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 4月18日—4月19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 4月20日—4月21日 考生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料(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张1寸免冠照片、学科成绩单、个人简历)到学院招就处参加面试; 4月22日 面试合格学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4月25日 面试成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月28日 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及公示,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名单; 5月10日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七、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面试时间 1.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 考生于3月22日—4月17日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登记,填写《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考生应认真阅读我院自主招生章程,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可报两个专业。 2.面试时间 审查合格的考生于4月20日到考点领取面试准考证,4月20日至4月21日参加面试。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在校生根据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学院还可以通过奖、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学生完成学业。 九、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学习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阳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同时发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十、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851-7981901、7981902 传真:0851-7981902 学院网址:www.gyvtc.edu.cn 邮政编码:550081 十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寄送录取考生。 十二、其他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附则 1. 本章程适用于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 2.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 本章程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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