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生对象:民考汉、双语班、民考民的各族考生 二、录取原则: 1.电影制作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315分(不分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电影录音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300分(不分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电影美术设计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393分(不分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电影(电视)广告导演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385分(不分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5.动画专业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432分(不分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北京电影学院 2013年7月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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