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就业培养录取原则 |
内容 | 一、招生对象:使用汉语言考试的各族考生 二、录取原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 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347分(不分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制作方向)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348分(不分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北京电影学院 2013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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