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广西高考本科第二批再次征集志愿说明 |
内容 |
一、征集志愿的学校范围。 本批次所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应类别且有征集计划的学校和专业。 三、征集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同样是平行志愿,设 4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 6 个专业志愿。征集志愿仍然设置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区外院校 “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只分“服从”和“不服从”两种选项;区内院校 “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分为三种选项,具体表述为:一是全部服从调剂,即服从调剂到该院校的所有专业;二是部分服从调剂,最多服从 10 个专业,即在该院校内再选择 10 个校内专业服从调剂;三是不服从调剂,即除本人填报的正式专业志愿外,不服从调剂到该院校的其它专业。 四、征集志愿分数。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征集志愿后,根据模拟投档的结果,线上生源仍不足的,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在本次征集志愿中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根据学校申请、考生志愿、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在本科第二批首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已有部分学校降分,青岛滨海学院理工类降至 412 分投档;三江学院文史类降至 457 分投档、理工类降至 398 分投档;大连东软信息学院、长春光华学院、燕京理工学院、黑龙江财经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吕梁学院、呼伦贝尔学院、南宁学院理工类均降至 393 分投档;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剑桥学院、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大连东软信息学院、燕京理工学院、汉口学院、长春光华学院、郑州华信学院、宁波大红鹰学院文史类均降至 447 分投档(具体的投档结果,根据各校实际生源不尽相同)。 五、征集志愿排序、投档规则不变。本次征集志愿在本科第二批预科 A 类录取结束之后、本科第二批预科 B 类开始之前投档录取。 六、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27 日 8:00 。 七、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 2013 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八、 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缺额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网( http://www.gxeea.cn )上的“通知公告”、“普通高考—政策文件、公告”、“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等栏目公布。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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