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太原科技大学晋城校区优秀新生奖评选办法(试行) |
内容 | 为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我校,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对进入我校的优秀新生予以奖励。结合校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我校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并取得学籍,符合评选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 二、奖项设置 太原科技大学晋城校区优秀新生奖共设置三个奖励等级:特等奖(10000元/人),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生可评为特等奖 1.高考成绩排在我校区全部录取新生中排名前1%,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50分及以上者。 2.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20分及以上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生可评为一等奖 1.高考成绩排在我校区全部录取新生中排名前5%,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30分及以上者。 2.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10分及以上者。 3.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20分及以上者。 4.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3名者。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新生的可评为二等奖 1.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20分及以上者。 2.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3.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10分及以上者。 4.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6名者。 四、评选办法 1.新生入学注册并取得学籍后,根据评选条件,依据新生高考电子档案记载的成绩、获奖及本人提交的有效证明材料等有关资料评审。 2.优秀新生奖评审时高考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成绩、英语、数学的顺序评审。 3.优秀新生奖各奖项不可兼得,同时满足多项评选条件,只按最高奖项进行奖励。 4.符合评定条件的优秀新生获奖名单由校区行政主要领导审批并公示。 5.优秀新生奖评定后,向优秀新生奖获得者授予荣誉证书,颁发奖金。 6.获得优秀新生奖的学生在本校区学习期间如有转学、退学,应退回奖金及证书。 7.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而获得优秀新生奖,学校将收回已发奖金及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当事者纪律处分。 五、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2013级新生。 2.本办法由太原科技大学晋城校区负责解释。 太原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窊流路66号 邮编:030024 电话:0351-6998011 传真:0351-6998013 网址:http://www.tyust.edu.cn 电子邮箱:ZSB@tyust.edu.cn 太原科技大学晋城校区 咨询电话:0356-3985568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