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西安翻译学院2013年新生入学须知(本科) | |||||||||||||||||||||||||||||||||||||||||||||||
内容 | 新生同学,您好! 祝贺你成功考入西安翻译学院加入西译大家庭!为了保证顺利履行报到手续,请在来校前务必注意以下事项,并做好有关准备。 一、报到时间: 2013级新生于2013年8月16日至18日持《新生录取通知书》来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须提前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8月19日起军训。9月2日正式上课。 二、身体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党、团关系的办理: 高中期间批准为中共党员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统一开至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到校后交学院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共青团组织关系自带。 四、户籍手续的办理: 新生户籍迁转采取自愿原则,户籍转至我院变为非农业集体户。 1.新生入学办理户籍手续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并向公安机关缴纳相应的户籍手续费。 2.凡自愿将户籍迁入的学生,户口迁移证中姓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相符,内容要求详实、清楚、必须为微机打印,不得擅自更改,要注明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和籍贯栏要详细到市(县),户口专用章的印记要齐全、清晰。 3.西安市城九区生源的新生不迁转户口,农业户口的新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就地登记为非农业户口。市属四县农业户口类别考生同其他省(市)学生一样可选择自愿迁移户口。 4.迁移证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户口专用章。 5.迁转户籍新生须于入学30天内将户口迁入学校,过期不予受理。 6.学生在校入伍者,退伍后就业可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安置。 7.迁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安翻译学院。 五、携带物品: 学生来院报到携带学习及其他生活用品。学院有完善的学生公寓用品配购体系,不提倡学生自带床上用品,对个别学生自带的床上用品,要进行严格的卫生检查并登记备案。 六、报到接待: 我院于8月15日起至报到结束,在西安火车站设有昼夜接待站接待新生;未按规定时间来校者,在西安火车站乘坐603路公共汽车到电视塔站转乘905或923路公共汽车到西安翻译学院,下车即到。 自驾车来学院由西安经子午大道环山路或经杜曲至太乙宫即到,也可由西安绕城高速往包茂高速安康方向至太乙宫(约18公里)出口向南两公里即到。 七、本学期收费标准:元/学期
注:1.外国语学院(英语、日语、德语、法语、翻译、朝鲜语、西班牙语、商务英语)住宿分为五件套和上下铺两种,每学期费用分别为800和500元,学生自行选择;其他学院住宿为五件套,每学期费用为:800元。 2.学生可持各行银联卡刷卡交费。 八、新生报到主要部门联系电话: 院办:029-85891138招生就业办:029-85891551 学生处:029-85891126教务处:029-85891115 保卫处:029-85891127党办:029-85891518 团委:029-85891155公寓科:029-85891162 监督投诉电话:029-85894333 资助管理中心:029-85898977、85898978 西安翻译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201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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