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
内容 | 一、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27岁以下,经所在学校推荐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教育部直属高校或地方高校重点院系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毕业生; 2.通过城乡规划专业评估,且有免试推荐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到单位所在省市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照像; 2.北京地区考生网报后,到我院委托的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照像。 3.报名时间为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可到当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三、入学考试 1.北京地区考生在北京建筑大学进行报名; 2.外埠考生初试在当地进行,地点由当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 3.初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 4.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进行;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 5.规划专业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 ①城乡规划基础 ②城市规划设计(6小时作图) 6.交通、市政工程业务课考试科目以当年招生目录为准; 7.初试分数及我院复试标准分数线在3—4月份公布; 8.复试一律在我院进行,时间为4月份,以我院复试通知书为准。 四、复试、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我院复试标准分数线择优进行复试; 2.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发出; 4.入学报到时间为8月下旬。 五、有关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采取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 2.考生入学后应与我院签订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3.初试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等参考书,由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发行, 4.我院不提供历年初试业务课考试试题; 5.各专业招生人数为初步拟定招生人数,录取时按国家教育部批准计划及合格考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6.学制为2.5年,按规定2014年将收取学费,我院负担培养经费,并提供研究生奖学金和生活津贴。 7.招收的研究生为国家计划非定向培养,完成学业者经入院考试择优留院工作。 8.我院招生信息公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海淀车公庄西路5号 邮编:100044 联系人:何江龙 01058322095 E-mail:caupdyjs@163.com 重要提示:我院只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包括推免生、统考生和统考调剂生)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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