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兰州大学2014年考研报考点选择的温馨提醒 |
内容 |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工作从10月10日9:00正式启动,于10月31日22:00结束。为方便有关考生正确选择报考点,现将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点事宜提醒如下。 一、兰州大学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点选择 我校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按以下原则分别选择相应报考点: (一)报考“全国统考”、“推荐免试”方式的考生,选择“6205兰州大学”作为报考点。 (二)报考“法硕联考”、“管理类联考”方式的考生,选择“6210甘肃农业大学”作为报考点。 (三)报考“农村师资计划”方式的考生,选择“6209西北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 二、兰州大学教职工考研报考点选择 我校教职工,若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按以下原则分别选择相应报考点: (一)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在兰州市城关区的考生,选择“6201西北民族大学”作为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不在兰州市城关区的考生,选择“6207兰州商学院”作为报考点。 (二)报考“单独考试”方式且报考兰州大学的考生,选择“6205兰州大学”作为报考点;报考“单独考试”方式且不报考兰州大学的考生,按报考单位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网报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 (三)报考“法硕联考”方式的考生,选择“6210甘肃农业大学”作为报考点。 (四)报考“管理类联考”方式且报考专业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的考生,按考生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网报公告”要求选择有关报考点;报考“管理类联考”方式中其他专业的考生,选择“6210甘肃农业大学”作为报考点。 三、报考兰州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点选择 报考兰州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分别选择相应报考点。 (一)报考我校“全国统考”方式的考生报考点选择原则 1.在甘肃省外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网报公告”要求选择有关报考点。 2.在甘肃省内参加考试的考生,按以下要求选择报考点 (1)户籍在兰州市城关区的往届考生、西北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含相应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下同),选择“6201西北民族大学”报考点;户籍不在兰州市城关区但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兰州市城关区的往届考生,选择“6207兰州商学院”报考点。 (2)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天水、陇南的往届考生和天水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选择“6202天水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 (3)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平凉、庆阳、长庆局的往届考生和陇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选择“6203平凉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 (4)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武威、酒泉、张掖、金昌、嘉峪关、东风、甘矿的往届考生和河西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选择“6204张掖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 (5)兰州大学和甘肃中医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选择“6205兰州大学”报考点。 (6)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城市学院、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选择“6206兰州交通大学”报考点。 (7)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选择“6207兰州商学院”报考点。 (8)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兰州市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的往届考生和兰州理工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选择“6208兰州理工大学”报考点。 (9)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定西市、白银市、临夏市、甘南州的往届考生,选择“6209西北师范大学”报考点。 (10)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在兰州市以外(含甘肃省以外)并申请在兰州参加考试的应、往届考生,选择“6208兰州理工大学”报考点。 (二)报考我校“推荐免试”方式的考生报考点选择原则 1.推荐学校在甘肃省外的考生,按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网报公告”要求选择有关报考点。 2.推荐学校在甘肃省内的考生,按以下要求选择报考点 (1)西北民族大学推荐免试到我校的考生,选择“6201西北民族大学”报考点。 (2)兰州大学推荐免试到本校和甘肃中医学院推荐免试到我校的考生,选择“6205兰州大学”报考点。 (3)兰州交通大学推荐免试到我校的考生,选择“6206兰州交通大学”报考点。 (4)兰州理工大学推荐免试到我校的考生,选择“6208兰州理工大学”报考点。 (5)西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到我校的考生,选择“6209西北师范大学”报考点。 (6)甘肃农业大学推荐免试到我校的考生,选择“6210甘肃农业大学”报考点。 (三)报考我校“法硕联考”方式的考生报考点选择原则 1.在甘肃省外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网报公告”要求选择有关报考点。 2.在甘肃省内参加考试的考生,选择“6210甘肃农业大学”报考点。 (四)报考我校“管理类联考”方式的考生报考点选择原则 1.报考我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选择甘肃省的“6210甘肃农业大学”报考点。 2.报考我校会计(MPACC)专业学位且在甘肃省外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网报公告”要求选择有关报考点。 3.报考我校会计(MPACC)专业学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甘肃省的“6210甘肃农业大学”报考点。 (五)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方式的考生,只能选择“6205兰州大学”报考点。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其报考的考试方式,分别按上述一、二、三的选择原则选择相应报考点。 ●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农村师资计划、国防生、支教团。 专此提醒。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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