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法学综合综合初试考试大纲 |
内容 | 考试科目名称: 法学综合(初试1) 考试内容范围: 一、法理学 1、掌握法学方法论; 2、熟练掌握法的本体,包括概念、本质、渊源、分类、要素、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等内容; 3、掌握法的历史,包括起源、历史类型、演进及发展,加深理解中国的法制现代化问题; 4、熟练掌握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的运行环节,掌握法律职业制度与法律方法; 5、掌握法的价值体系,包括秩序、自由、效率、正义、人权等价值的具体实现及价值之间的冲突与整合; 6、掌握法与经济、政治、文化等范畴的辩证关系,重点掌握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治国方略与运行机制。 二、宪法学 1、掌握宪法基本理论,了解宪法的历史发展,熟悉宪法的宪法原则和宪法分类,宪法规范的特点。 2、熟悉宪法制定和实施的程序,掌握宪法实施的保障、违宪审查制度。 3、了解国家基本制度,熟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选举制度、政党制度。 4、熟悉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涵,了解国家机构的职权和职责。 考试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题型: 名词(20分) 简答(50分) 论述(80分) 考试科目名称:法学专业(初试2) 考试内容范围: 一、民法学 1、掌握民法概念、调整对象、渊源、效力、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2、掌握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客体和民事权利变动的制度和一般理论; 3、理解物权一般理论,掌握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法律制度; 4、了解债权一般原理,掌握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法律制度; 5、了解继承权一般原理,掌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产处理制度; 6、掌握人身权的理论和各项制度; 7、掌握侵权责任的理论和制度。 二、经济法学 1、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法律地位,经济法的理念与基本原则等。 2、掌握经济法的主体及相关法律制度。 3、掌握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银行、证券与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等。 4、掌握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一般原理以及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能源、财税金融、价格、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等。 考试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题型: 名词(20分) 简答(50分) 论述(60分) 案例分析(20分)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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