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通知 | ||||||||||||||||||||||||||||||||||||||||||||||||||||||||||||
内容 |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以下统称为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推免生必须由教育部批准有推免权的院校推荐,并在教育部下达给该校的推免生名额内推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专业 考生可申请除工程管理、工商管理(MBA)、项目管理等三个专业学位外的我校其他专业。详见我校公布的201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材料 1.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获得推免资格的证明。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4年硕士招生“萃英计划”申请表》(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和《申请人基本信息表》点此下载.rar。 3.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 4.科研、竞赛、学术论文发表、所获荣誉、外国语、计算机等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 5.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2至5条所列材料与我校“萃英计划”所要求提交材料相同。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将所需提交的所有材料(除《申请人基本信息表》外)扫描或拍照,将图片和《申请人基本信息表》压缩成一个文件,压缩文件和邮件主题命名为“推免生申请+姓名+本科学校”发至学院指定邮箱(详见附表)。申请截止时间可咨询申请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已经通过“萃英计划”方式提交材料者可不再提交。 2.我校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将与申请“萃英计划”的考生一同进行复试考核,复试时申请人须提供申请材料原件。 3.复试合格,我校同意接收,并发接收函。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凭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办理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推免生网报校验码,之后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按所在学校安排)。 5. 推免生办理完报名手续后及时将加盖推荐学校所在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达我校。 五、联系方式 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传真):(029)82202244 附表:各学院联系方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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