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高职招考社会考生体检相关事项通知 |
内容 | 2014年高职招考体检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社会考生体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通知如下: 1、社会考生体检时间为2013年11月9日(周六)下午,报道时间为中午12:30分。报道地点:厦门第二医院海沧分院门诊大厅。过期不候,如果因考生迟到、缺席等原因造成的体检缺勤情况,考生责任自负。招办不再安排其他候补体检时间。 2、要求: (1)要求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及黑色签字笔。无携带证件者,不予安排体检(如身份证在补办过程中,可携带医保卡作为身份证的替代)。此外体检当天学生最好穿着棉质上衣,上衣不得有图案,特别是上漆的图形或金属饰品;上衣胸部范围不得带有金属物如拉链、金属扣子、项链(包括金属或其他);女生内胸衣不得含金属条或扣。 (2)报到后,请考生立即在体检表上填写既往病史。如果没有,请写“无”。然后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由带队护士带队开始体检。 (3)中午可事先适当进食,宜清淡为好。尽量不要吃太油腻的食物。 (4)拍片时请主动向拍片医生告知自己的姓名,便于医生核对名单。 (5)体检要等到所有项目结束,带队护士通知可以离开方能离开。 (6)禁止家长陪同考生进行体检。家长可在一楼报道大厅等待。 3、体检结论由医院出具。11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请考生或家长到我办领取体检表复印件,外地考生如果需要我办快递寄送体检表复印件,请在体检当天领取体检表时上交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范本见附件一。 4、体检表复印件拿到后请妥善保管,日后需要考生将自己的体检信息录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高职教育入学考试网上数字服务大厅),具体时间区招办将另行发短信通知。 5、拿到体检表复印件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请在11月15日前由考生本人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我办将组织考生参加厦门市复检。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6、对于听力有缺陷的考生,如考生要求在高职招考听力考试期间使用助听器等特殊要求,请考生本人于11月15日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我办将情况汇总上报市招办。待市招办同意后,方可在外语听力考试期间使用助听器。 7、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对于考生填报志愿的专业有一定的限制,如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与此有关的政策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政策。考生可到网站上查询,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是否填报受限专业。 8、如有疑问请咨询0592-6053660,郑老师。 海沧区招生办 2013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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