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试科目及要求 考试科目共包含三部分:声乐、钢琴、练耳。具体要求如下: 1、声乐:自选歌曲2首,其中至少1首中国歌曲。 2、钢琴:练习曲1首,乐曲1首。 3、听音:音组听记、和声音程、和弦连接、节奏、单声部旋律、双声部旋律。 音组听记:不超过1个八度,每组5个音。 和声音程连接:包含自然音级及变化音级的和声音程连接。 和弦连接:调内和弦的原位和转位。 节奏听写:2/4或3/4拍常用节奏,长度八小节。 单声部旋律:在一升、一降内的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民族五声调式的4/4、2/4、3/4、3/8、6/8几种节拍旋律中选择,长度8小节。 双声部旋律:无升降号的自然大小调或和声小调,2/ 4或3/4拍,长度8小节。 二、分值分配及计算 音乐学技能满分100分。考试时各科目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声乐、键盘各占45%,听音占10%。 考生最终成绩=声乐成绩*45%+钢琴成绩*45%+听音成绩*10%。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 14日8:00—14:00 2、报名地点:考生持身份证和《专升本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到山东师范大学校本部大礼堂报名。 四、考试 1、考试时间:3月15日,具体安排详见考试当天公布的“2014年音乐学专升本招生技能考试安排表” 2、考试形式:听音为集体笔试;声乐、钢琴为面试,现场演唱或演奏。 3、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2014年音乐专升本招生音乐技能考试安排表”规定时间参加各项考试,漏考误考责任自负。 (2)钢琴、声乐考试限时8分钟,考官可以根据情况指定考生演唱或演奏规定内的全部或部分曲目。 (3)声乐、钢琴必须背谱演唱或演奏。 (4)不准自带伴奏;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 2013年12月16日 |